7月24日,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,为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,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,日前,省财政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.48亿元,加上前期已下达的补助资金96.18亿元,目前已累计下达2023年补助资金107.66亿元,同比增长5.8%。
据了解,此次补助资金将用于支持各地统筹低保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临时救助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等,惠及全省306.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、48.9万名特困供养对象、4.3万名孤儿。
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及时发放救助补助资金,扎实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保民生、兜底线的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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